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 (略) (略) (略) 地质第七大队组织的专家对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浙江总队 (略) (略) 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本《方案》评审程序、专 (略) 厅文件要求;专家组已对方案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专家组长已对修改情况进行了确认,同意提交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公示。 (略) (略) 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如下:
一、 (略) (略) 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征求意见稿)附后;
二、公示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期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违法违规及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我局将依法上报审批。
四、联系方法
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
地址: (略) 中山西路35号
联系人:汪灏 联系电话:057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略) (略) 塔石兰头叶腊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