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学院垃圾桶采购
项目编号:*1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申飞宇 *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9 19:39 - 2024-09-12 20:00
采购单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供应商响应竟价并成功报价,即视为理解并接受以上全部条款。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垃圾桶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垃圾桶;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材质:塑料; | 20台 | 2600.00 | - |
垃圾桶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垃圾桶; 采购人需求描述:垃圾桶铁皮1.8厚; 次要参数要求:材料:铁质; | 6台 | 8700.00 | - |
买家留言:-
附件: 58ad25ed*d46a2a59f5d4be01f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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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附件要求:-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略) 艾兰木巴格街道 (略) 胜利街179号
送货备注: 1.供应商所提供、承诺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必须全部符合报价文件中所承诺提供商品的全部规格及服务标准。本项目不接受所承诺提供货物及服务同我方要求存在偏差。 2.供应商的报价除产品本身报价外,还应当包含运输、搬运货物至采购方所要求地点,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到可正常使用状态的含税费 用,不得在报价以外另外附加或向采购方要求支付其他费用。 3.验收时如发现运输损耗或产品质量瑕疵,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不加价退换不台格产品并补足台格产品。 4.验收时,如发现供应商实际提供货物不符合采购方要求提供的商品标准、货物型号,或采购方实际提供服务明显无法达到合同条款要求,采购方有权采取包括拒收、要求免费退换直至退货。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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