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弋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岩园区,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项目产品和产能为年产*套化妆品包材,主要原辅材料为PP塑料粒子、色母粒、包装纸箱、液压油等;主要生产工艺为:以PP塑料粒子和色母粒为主要原料,经混料-注塑-超声-组装-检测入库-包装等工序即成成品。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 (略) (略) 对本项目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机加工过程中原材料少量挥发性有机物。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催化+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三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是注塑工艺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高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由园 (略) 排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主要是注塑机、冷却机、超声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产生,采取的措施为减振、隔振、隔声等。
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纸盒、不合格产品等暂存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至相关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油压油桶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关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略) 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93-*???联系人:潘分样
电子邮箱:*@*q.com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