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略) )组织开展江苏省2024年度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工作,委托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撑。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按照“公平公正、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欢迎具备申报资格的企业前来申报。
本次竞争性配置公告在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网址:http://** )发布。
一、基本情况
组织方:省发展改革委( (略) )
监督机构: (略) 江苏监管办公室、省纪委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
建设地点:配置范围为《江苏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24-2030年)》规划中20个、合计规模#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本次江苏海上风电竞争性配置项目电价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属 (略) (一级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能同时独立或牵头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以下属公司名义参与本次竞争性配置的 (略) (一级公司)签发的授权唯一性证明。
2.能源开发企业只能独立申报或与装备制造、设计、施工等非能源开发企业组成联合体,且只能独立申报1次或参与1个联合体。联合体应提交协议、明确股比,控股股东作为牵头人代表全部联合体成员负责竞争性配置所有事务。联合体成员数值类指标只能指定1个联合体应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海上风电开发建设。
3.申报主体(联合体为牵头人)近三年内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在“中国执行 (略) ”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以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日为准。
4.申报主体(联合体为牵头人)近一年内在江苏 (略) 域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2次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不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问题。
5.项目投运前不得进行主体变更和股权转让。如确因国家战略兼并、重组, (略) 内部分工调整或战略合作等原因,需要变更投资主体或股权结构的,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变更程序。
6.海 (略) 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确定的集 (略) 方案推进建设,各场址 (略) 由获得开发权的投资主体共同组织建设和运营。
7.申报主体应严格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 (略) (略) 项目配套新型储能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3〕983号),采取自建、合建或购买新型储能(包括电化学、压缩空气、重力储能等,按照功率10%及以上、时长2个小时) (略) (略) 条件。
8.申报主体须出具承诺函,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承诺满足相关要求。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1.申请报名。凡愿意参加项目竞争性配置的企业,应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17:*@*63.com。包括:(1)报名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2)集团唯一授权证明(见附件1,需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见附件2,需加盖公章);(4)申领人员本人身份证扫描件;(5)保密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3,需加盖公章);。
2.申领工作文件。网上提交报名申请的企业,应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申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集团唯一授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4年12月27日9:00-12:00到省发展改革委1楼会议室办理报名验证,并领取竞争性配置工作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澄清与答疑。本次竞争性配置工作通过电子邮件进行问题澄清和答疑,申报企业将需要澄清解答问题的加盖公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于2024年12月29日17:00前发送至工作邮箱,各申报企业的问题澄清和答疑将在2024年12月31日17:00前通过工作邮箱进行反馈。
4.申报文件递交。企业需按照工作文件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完成组卷、装订、密封后,于2025年1月10日14:00-17:00提交至省发展改革委1楼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 (略) )025-#。
专业机构 010-#。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