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惠州大亚湾区 (略) 对《惠州大亚湾区 (略) 粮食综合储备库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惠州大亚湾区 (略) 粮食综合储备库一期项 (略)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大 (略) 交叉口西南角,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2"59.887",北纬 22°43"12.582",项目总投资*.*元,项目所在地块占地面积*.95m2,用地面积为*.00m2,总建筑面积*.80m2,年加工稻谷为*t/a(200t/d),储存库容为冻肉*吨,稻谷*吨,大米3000吨及粮油300吨。项目员工人数60人,年工作250天,每班工作8小时,每天三班。
二、验收工作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完工后,惠州大亚湾区 (略) 编制了《惠州大亚湾区 (略) 粮食综合储备库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了包括建设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技术评审专家等的验收小组。经过验收小组现场验收,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建设单位在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区 (略)
联系地址: (略)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疏港大 (略) 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5月25日-2024年6月24日(2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验收情况有宝贵意见、建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在日后环境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惠州大亚湾区 (略)
202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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