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4号附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砂石开采工程项目 | (略) 江津区油溪 (略) 子社黑石坎 | (略) | 重庆 (略) | (略) 拟以原采矿区剩余矿产资源为基础,依托原有矿区和加工车间实施改扩建。改扩建后矿区面积保持0.0305km2不变,开采设计生产规模由原来的9万t/a 扩大为20万t/a,预计服务年限4.5a,开采标高 +268.5米至+230米。项目总投资600万元,环保投资54万元,占总投资的9%。 | (1)地表水:矿区切割废水经过排水沟汇入至西侧沉砂池沉淀后回用,各生产车间加工设备生产废水分别通过排水沟汇入1#~3#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项目车辆冲洗区设置在1#加工车间南侧广场,洗车废水通过集水管沟汇入到1#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不外排; 矿区两侧已设截排水沟自流至矿区下部2#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2)大气环境:项目表土也采取即挖即运的方式,以减少表土水分损失,施工现场定时洒水,保持表土湿度,抑制扬尘产生;对于已经剥离表层后的开采区,进行洒水防尘;预计较长时间(如 3 个月以上) 不会开采的情况下, 可用彩条布对剥离开采区临时覆盖; 矿区设置 1 辆洒水车,对弃土场、弃渣场作业面、矿山公路进行洒水,大风或干旱天气下加大洒水力度,减少风蚀扬尘的产生; 切割、打磨、打麻均采用湿法加工,并合理控制湿法加工用水量,避免加工粉尘的排放。(3)声环境: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4)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5)环境风险: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按规定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03-*-04-0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