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年产#片金属钢材锯片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荣炳 (略) (略) 88号奥联荣创产业园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购置江苏奥联智造 (略) 位于荣炳 (略) (略) 北侧、265省道西侧地块4-1#厂房(厂房建筑面积1491.94m2),建设年产#片金属钢材锯片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片金属钢材锯片的生产能力。年产#片金属钢材锯片项目工艺主要为:激光切割、热处理、磨床、整平、涂层(真空镀膜)、成品打包发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 (略) 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 (略) 给排水系统。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主要为生活污水, (略) 污水总排口接管排入宝 (略) (略) 理,生活污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表1,A级标准。 (2)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 (略) 理措施,确保各类工艺 (略) 理效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激光切割工段产生的激光切割废气集中收集后经布袋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淬火、回火工段及机加工工段产生的油雾废气经油雾 (略) 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激光切割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淬火、回火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油雾废气(非#烷总烃)、机加工工段产生的有组织油雾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淬火、回火工段产生的油雾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3728—2020)表1标准,激光切割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淬火、回火工段产生的无组织油雾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及机加工工段产生的无组织油雾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排放标准。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废金属钛屑、废布袋等固体废物应依法依规进行综合 (略) 置,贮存、转移、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含油废金属屑、槽渣、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油、废含油手套抹布、废淬火油桶、废活性炭纤维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综合科 联系电话:0511-#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号, (略) 丹徒 (略) |
公示时间 (5个工作日) |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