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块原隶 (略) 东安区兴隆镇乜河村,为村集体土地;2016 (略) 政府征收后将地块划 (略) 江南开发区使用,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将地块规划为留白用地 (略) 用地。2023年12月2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本项目建设的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2023年12月28日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同意本项目规划选址。
截至调查开始时,该地块绐终用于农作物种植,历史及现状不存在工业企业、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使用及处置情况,无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填埋等生产活动,大气沉降与地表水径流、地表漫流均不对地块造成污染影响,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被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相邻地块历史上存在过工业企业,通过分析该企业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扩散途径,周边企业对调查地块土壤无污染;被调查地块不存在来自周边农业生产活动、畜禽养殖、居民生活带来的污染风险,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地块可根据其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电子版报告查询(2024年8月20日之前)
电话:*(李女士)
牡丹江 (略) 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