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 (略) (略) (略) 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德清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年产100台(套)水电解制氢装置项目 | (略) 德清县雷甸镇德清临 (略) (略) | 盈德气体工程(浙江)有限公司 | 企业拟在厂内空地新建厂房约5200平方米。购置自动化焊接、自动一体化上料、装配等自动化设备,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100台(套)水电解制氢装置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由德清县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207-*-07-02-*。 | / | 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建设期: 1)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后纳管至当地 (略) 理,达标排放 2)施工扬尘采取限速、洒 (略) 面整洁、建筑材料封闭运输等措施 3)施工噪声减少高噪设备的使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 4)施工固废 (略) 置 营运期: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达标后纳管至当地 (略) 理;蒸汽冷凝水回用于生产;除油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清洗废水依托现有项目 (略) 理后纳管排放。 2)废气:切割粉尘经布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旱烟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 3)固废:各类固废能够得 (略) 理,不排放,对当地环境无影响。 4)噪声:风机等强噪声设备安装减震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震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夜间不进行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