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振华 (略) 将位于 (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韵 (略) ,通盛南路东, (略) 租赁, (略) 如下:
1. (略) 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 (略) )-ZB17-015
1.2项目名称:振华佳苑商业用房(4#和7#)租赁
2.招租标的简介:
振华佳苑内4#商业用房102.7M2,主要用于餐饮类;7#商业用房156.12M2,主要用于综合服务类。两个商业用房分标段招租。
3.招租期限
租赁期限为3年,前12个月租金底价按中标价缴纳,12个月后租金在中标价基础上上浮10%缴纳,以后每12个月按此方法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10%执行。
4.房屋用途及要求:
4.1所有商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不得用于经营黄、赌、 (略) 业;不得用于经营对小区生活秩序、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
4.2所有商铺在经营中不得占用道路、人行道,严格按照招租方管理 (略) ,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费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单位身份的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综合服务类或相关内容;无不良信誉记录,近3年没有 (略) 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5.2自然人身份的须具有 (略) 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有相应经济实力。
5.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略) 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3餐饮类经营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
6.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因未加盖公章,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负。
7.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的交纳
7.1单位身份的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原件,自然人身份的携 (略) 现场报名。同时报名人还需向指定账户汇入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户名: (略) 振华 (略) , (略) : (略) (略) 市经济技 (略) ,账号:10- *** )。未按期如数交纳保证金者,取消本次竞标资格。中标人确定后, (略) 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房产租金;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7.2报名时间: * 日08时至 * 日16时止。
7.3报名地点: (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办公楼主楼322室。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 (略) 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9.费用承担
潜在投 (略) 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振华 (略)
地 址: (略)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1号
联 系 人:徐伟
电 话: *** *** 15
电子邮件: * *** * *** (须同时发)
相关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