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略) 、县直各卫生健康单位、局各机关各股室(站、中心):
现将《隆林各族自治县创建自 (略) 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 1日
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
(略) 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自 (略) 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县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增强综合竞争力,提高居民文 (略) 文明程度,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广西壮族自 (略) ( (略)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广西壮族自 (略) 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深入开展自 (略) 创建活动。现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 (略) 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部署推进新一轮自 (略) 创建工作,充分调动全县 (略) 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深入地开展自 (略) 创建活动, (略) 建设和管理水平,努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隆林新篇章。
二、创建目标
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广西壮族自 (略) ( (略)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要求,深化创建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促进全县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为隆林创建第十轮自 (略) 打好坚实基础。
三、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蒙绍文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冉秀津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邹 翔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 韬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岑雄勇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年中心办主任
王海霖 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王方园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美珍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股长
杨实进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财务股股长
赵碧芳 自治县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股长
陈代文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爱卫股股长
郭 园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负责人
罗绍恩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建办负责人
黄文锋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规划发展与信息股负责人
黄绍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负责人
黄培宁自 (略) (略) 长
梁昌盛自 (略) 院长
韦国杰自治 (略) 院长
倪尔江自治县疾控中心主任
秦启标 (略) 院长
蔡红阳 (略) 院长
岑敏光 (略) 院长
韦 龙 (略) 院长
王正飞 (略) 院长
刘仕凤 天生桥 (略) 副院长
赵献文 者保 (略) 院长
陶春海 德峨 (略) 院长
杨金围 (略) 院长
熊盛林 (略) 院长
覃石贵 (略) 院长
王吉利 (略) 院长
韦文忠 (略) 院长
陈光军 隆或 (略) 院长
常志珍 金 (略) 院长
李兆民 革步 (略) 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督查指导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组等4个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主 任:李 韬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王方园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人
郭 园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负责人
凌 玫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干事
王化益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干事
工作职责:
1.负责综合协调指挥部内部日常事务,做好各单位上下信息沟通联系;
2.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各工作组工作落实,确保《测评体系》的各项指标按时按质达标;
3.负责统筹做好创城网上申报、实地考察工作;
4.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做好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会务, 收集、整理、上报创城工作信息,办理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文件,确保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
5.承办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宣传组
组 长:岑雄勇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年中心办主任
成 员: 郭 园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与科技教育股负责人
凌 玫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与科技教育股干事
黄 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与科技教育股干事
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创城宣传引导,开辟专题、专栏,全面准确做好宣传阐释,深入报道创城工作进展及成效,积极正确引导舆论;
2.负责提出创建自 (略) 公益广告设计、布局、规划意见;
3.负责编发自 (略) 创建工作相关宣传资料;负责策划、制作自 (略) 创建工作汇报片;编发《创建自 (略) 工作简报》等各类信息;
4.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5.加强社会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创城浓厚氛围;
6.承办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查指导组
组 长:冉秀津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罗绍恩 自治县党建办负责人
黄顺新 自治县党建办干事
工作职责:
1.负责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创建工作进行跟踪问效;
2.负责建立和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三令”(整改令、告诫令、申饬令)
的督办制度;
3.负责建立以督查通知书、督查周报、督查专报等形式为
主的通报制度;
4.承办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系统创建自 (略)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和相关检查监督指导任务。
(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组
组 长:岑雄勇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年中心办主任
牵头股室: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与科技教育股
责任单位:局各机关股室、县直各医疗卫生单、各(乡) (略) 。
工作职责: 负责按照测评体系(详见附件1)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自 (略) 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创建周期内前两年进行年度测评、第三年进行综合测评,最后将三年成绩按第一年15%,第二年25%,第三年60%的比例相加,得出测评总成绩。为此,将我县创建自 (略) 工作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规划部署,全面启动阶段(2022年6月—8月)
1.召开自治县创建自 (略) 部署推进会,下达工作任务。各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 (略) ( (略)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见附件1),逐项分解创建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
2.充实工作力量。建立专项工作组,落实创城办的办公经费和办公场所。
3.广泛动员宣传。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宣传与科技教育股对创城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各单位及社区利用各种社会媒介,广泛发布创建自 (略) 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介发布相关创建活动信息,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4.组织开展 (略) 学习培训, (略) 创建知识。
5.做好资料建档及迎接2022年度自治区组织的实地测评工作。
(二)攻坚克难,扎实推进阶段(2022年9月—2023年5月)
1.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各单位对照职责分工开展查漏补缺。督查指导组联合创城办开展专项督查、形成通报,及时发现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在巩固提高达标项目的基础上,全力突击未达标项目。
2.适时召开创建自 (略) 工作推进会,掀起创建活动高潮。
3.做好迎接2022年度自治区组织的实地测评工作。
(三)巩固成绩,组织申报阶段(2023年6月—8月)
1.各单位、各工作小组根据《广西壮族自 (略) ( (略)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制定年度创建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2.做好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各单位、各工作小组按照《广西壮族自 (略) ( (略)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的内容要求,收集整理各类创建工作的文件、图片、视频等佐证资料。
3.适时召开创建自 (略) 冲刺部署大会。
4.创建办公室负责组织撰写汇报材料、总结报告和申报材料,完善档案资料,宣传组负责制作高质量的创建宣传画册、电视宣传片等迎检资料。
6.做好迎接自治区组织的总测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坚定信心、持之以恒、全力以赴,始 (略) 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一把手要亲 (略) 创建工作,每年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实地调研等方式推进和落实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单位、各工作组要对照《广西壮族自 (略) ( (略) )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创建自 (略) 年度工作台账,对尚未达标的工作进行通报,确保创建任务有效落实。
(三)强化投入保障。将创建自 (略) 工作纳入单位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创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四)强化联动联创。要坚持联动联创,各单位、各工作组在自治县 (略) 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建立 (略)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由自治县创城办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每季度由一名自治县文明委副主任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专题会,每半年由自治县文明委主任组织召开一次分析会,会后进行实地巡查,现场督办解决问题对创城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通报、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
(六)强化奖惩措施。把创建自 (略) 工作成效列入各单位绩效考评,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奖优罚劣、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为创城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先进个人给予提拔重用。对创城工作不得力、不重视、不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组织程序给予追责问责。
附件:1.广西壮族自 (略) ( (略) )卫生健康系统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22年版)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