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城市 (略)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答疑纪要(一)
各供应商:
(略) 城市 (略) 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单位需要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询比采购文件中第四章采购合同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条件中“(二)上述费用在每个项 (略)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等审核单位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书后支付,即单个项目审核通过后即可支付该项目100%的编制费。每次付款前,#方应向#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修改为:“(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费按工作进度分3次支付:提交初稿通过业主单位审核后按初稿的金额计算支付55%的编制费,审核单位收件后按送审金额计算支付35%的编制费,出具决算报告后按审定金额计算支付剩余编制费(按项目分别计算,多还少补)。每次付款前,#方应向#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询比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12月16日9:00。
三、本“答疑纪要(一)”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询比采购文件内容有不 (略) 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采购人: (略) 城市 (略)
采购代理机构:龙岩城发工程 (略)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