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 (略) 顺庆区涪江路 (略) 政务服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嘉陵区盐溪水库工程 | (略) 嘉陵区盐溪乡 | (略) 嘉陵区重点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 四川环川盛达 (略) | 盐溪水库为小(1)型水库,主要功能为乡村生活用水、农业灌溉、改善水生态环境,受益范围包括盐溪乡、安平镇、金凤镇、龙岭镇等4个乡镇。水库总库容427万m3,灌溉面积2.2万亩,供水人口7.55万人。主要工程包括水库枢纽和灌区渠系,水库枢纽主要由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建筑物组成,灌区渠系工程主要由干管和左、右两条支管组成。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①宣传教育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人员活动较多和较集中的区域,如施工营地附近,粘贴和设置自然保护方面的警示牌,提醒人们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明确生物多样性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破坏生物多样性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占地面积;保护表土。应尽量保存当地的熟化土,对于建设中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中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山体滑坡、泥石流发生;植被恢复。 ③*生动物保护措施:控制占地和施工影响范围;规范处置施工期污染物;对两栖爬行动物栖息地保护。 ④水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渔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力度,防止滥捕造成资源破坏。 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肥,不外排。 施工期间严禁将垃圾和污水入河,严禁非法捕捞。释放生态用水。 3、施工期废气治理措施 加强管理;洒水降尘;围挡、覆盖防尘等,严格按照《 (略) 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灰霾污染防治的通知》(川办发[2013]32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4、施工期噪声治理措施 实行施工告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 5、施工期固废治理措施 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弃土弃渣、建筑垃圾等。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制定完善水库生态环境制度;加强库区及周边林草植被特别是施工迹地和渣场恢复区的维护管理;对于水生态恢复及鱼类保护措施,应加强渔政管理、开展增殖放流等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使用;水库来水优先满足下游河道内生态需水。 3、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和排放。 4、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设备运行,无噪声产生和排放。 5、运营期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管理人员生活垃圾有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水库漂浮物(渣)清理废物由管理部门组织水库管理人员集中打捞处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2 | 新建年产5000吨阻燃塑料母粒项目 | (略) 经开区化工园区 | (略) (略) | 国药集团重 (略) | 项目属于“8kt/a电镀化学清洗剂与光亮剂项目”的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的2#、3#、4#空置厂房建设5000吨阻燃塑料母粒生产线,新建1栋*类库房,改建1座污水处理站,新建1座事故池等环保工程,占地面积19487.37m2。 | 一、施工期: 1、废气:各类燃油动力机械进行场地清理平整、挖方、运输等作业时产生的废气在施工结束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会随即消失。施工场地开挖、钻孔、材料运输、装卸等过程中产生粉尘与二次扬尘,主要通过设置设置围挡墙全封闭施工、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车辆、封闭式运输、密封存储原料等方式减缓影响。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浇筑、养护、冲洗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含油废水,车辆设备的冲洗废水,以及雨水冲刷泥土后的雨污水。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设置固定的车辆冲洗场所、设置沉砂池等设施,车辆冲洗废水和施工场地作业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生活污水经厂内现有的生活设施统一收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等,施工期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废:建筑施工废物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投料废气、熔融挤出废气和污水处理站臭气等。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熔融挤出废气经“水喷淋+除雾+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臭气密闭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升顶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亚磷酸铝精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冷却水排水、地面清洁废水、质检废水采用“化学除磷”预处理(处理能力40m3 /d)后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改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80m3 /d)经“调节中和+混凝沉淀+A/O+沉淀”工艺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放。 3、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通过设备减震、建筑隔声等措施控制。 4、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筛分粉尘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投料粉尘、除磷渣交一般固废处理单位处置,未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定期外售至废品回收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废RO膜交由厂家回收,生化污泥交环卫部门处理。滤渣及废滤布、废活性炭、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含油手套抹布、质检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厂房、危废暂存间和污水处理站等地面以及应急事故池池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满足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 -7cm/s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