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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娄星发改办(2024)81号
(略) 娄星区长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场所达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
娄星区长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来的《关 (略) 娄星区长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场所达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宏诚国际
(略) 编制的《娄星区长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场所达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
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娄星区长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场所
达标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5-*。
二、项目法人:娄星区长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娄 (略) 106号(原区妇幼计划生
育服务中心)。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约
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拆除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
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配套
附属工程以及采购相关设施设备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元。
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和单位自筹。
六、建设周期9个月。
七、项目招标事项在项目实施前报我局另行核准。
八、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
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九、项目单位应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
强全省投资 (略) 项目建设信息报送工作
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8)489号)要求,通过全省投资
(略) 定期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并对信息的
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
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
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
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
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发
(略) 健
展革局
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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