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TP*地块新建项目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批前公告
申请人、各利害关系人:
(略) 高 (略) 向我局申请办理本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进行批前公告,公告地点为项目现场 (略) 站—— (略) (略) 站http://**.cn→站群导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及其他公告,公告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10日。若认为该规划的许可涉及与你们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你们可以在公告期限内,携带与公告项目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到我局进行利益关系人确认登记。属确认登记的利益关系人、申请人可在公告期限内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对听证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作出是否听证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听证申请人。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576-*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31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4日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TP*地块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高 (略) |
项目地址 | (略) 太平街 (略) 西侧、 (略) 北侧 |
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调整内容 | 1、 (略) 建筑 (略) 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编号:JCZH*】,现建设单位申 (略) TP*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GG*号]中的许可内容:即总建筑面积由*.4平方米调整为*.55平方米;计容面积由*.4平方米调整为*.3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由*.4平方米调整为*.4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58平方米调整为*.54平方米,商业(含餐饮及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建筑面积由1002.1平方米调整为1000.96平方米(其中餐饮面积由109.4平方米调整为107.95平方米),配套用房面积(不含物业管理经营用房)由1702.72平方米调整为1698.93平方米(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由300.8平方米调整为300.17平方米,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由253.5平方米调整为254.68平方米,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由80.84平方米调整为80.3平方米,邮政快递服务用房由87平方米调整为86.32平方米,专变、公变、开闭所由781.44平方米调整为785.59平方米,门卫由27.05平方米调整为23.91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房由80.37调整为80.57平方米,消控室由41.3平方米调整为37.26平方米,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存放点由50.42平方米调整为50.13平方米);出地面风井及楼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93.44平方米;另非利用空间、封闭空间18.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平方米调整为*.11平方米。 2、因面积原因、设计图纸优化及规范要求等,对局部图纸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详见联系单。 3、其它内容不变。 |
附:联系单 联系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