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N ***
泾河镇刘上村 * 事 * 议财政奖补项目刘下路已经由泾河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 (略) ,择优选定中标人, (略) 事宜。
* 、出让方承诺: (略) , (略) 信息,并由 (略) 农 (略) 组织实施。本出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项目招标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标的项目内容清晰,我方对该项目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标 (略) (略) 了相应程序,经 (略) 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标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 (略) 我方义务。
* 、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在刘上村刘下组、新河组。工程为 * 个标段招投标。
2、规模及标准:刘上村刘下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 . * 万元(含预留金 * 0元)(含税金),水泥路刘下组长约 * 米,新河组长约 * 米,总长合计约 * 米,浇筑宽度为2.5米,C * 商品砼路面,浇筑厚度 * 公分, * %灰土层两层,每层厚度为 * 公分;其中水利配套涵闸 * 道约1.1万元,施工中如遇矛盾 (略) (略) 理。因刘下路沿新开河渠建造,工程建设难度大,质量要求高, (略) 勘查为准,现场查看联系人:周万宾,联系电话: *** 。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实地勘查,勘查后凭 (略) 勘查认可证明,方可参加报名。
3、工程期限: * 日开工, * 日竣工。
4、质量等级要求:工程竣工由承建方提出申请,出让方组织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5、工程款结算方法:工程总价以实际浇筑路面面积和实际涵闸建设道数为准。
6、付款方式: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及村 * 事 * 议筹资筹劳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付款方式:竣工经出让方及市县奖补办组织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补助资 (略) 后,凭税票付 * 事 * 议财政奖补项目总价 * %,余款 * 日前无质量问题付清。
7、竞价方法: (略) ;投标采取明标选 (略) ;标 (略) 行情,经江 (略) (略) 测算控制价格后由项目村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议定工程价浇筑厚度 * 公分为 * 元/㎡,以上均为含税价。
* 、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以上企业资质需 * 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 * 、 * 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出勤天数不少于建设工期的 * %,每少 * 天,扣工程款 * 元, * 天以上,取消中标方施工资格。
* 、报名时间、地点与费用
1、公告时间: * 日上午9: * - * 日上午 * : * 时;
2、报名时间: * 年 5月 * 日下午 * : * - * : * (其它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 (略) 农 (略) ( (略) 政府西门向南 * 米)。
4、报名费: * 元(不退还)。
5、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④企业信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⑤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法人授权委托书;⑧项目经理及代理 (略) 保处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另需携带汇款单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报名和招标时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且不得更换代理人。同 * 资质只能限中 * 个 * 年泾河镇 * 事 * 议财政奖补项目。
* 、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为: * 日下午4: *
2、开标地点: (略) 农 (略) 。
3、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 (略) (略) 。
* 、其他事宜
1、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 元和报名材料费 * 元,并以公司的账户打至 (略) 农 (略) 账户内(开户名: (略) 艳阳天 (略) ; (略) : (略) (略) ;账号: *** ),此款开标后中标者转为合同 (略) 分,未中标者5日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鉴证费由中标者承担,收取标准为合同额的0.5%。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 0元(投标保证金的余额可抵冲),此款在工程竣工后退回。
2、施工中发生的与施工有关的矛盾由 (略) 理,安全责任由中标方全权负责。
3、免责条款:投标方应该在参 (略) 对项目现状、工程量及要求、真 (略) 调查核实确认, (略) 确认的结果负责, (略) 介绍的内容由出让方提供,仅供参考, (略) 的真实性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须有3家以上(含3家)意向方投标报名方可开标, (略) 。
报名联系人: 徐专新 ***
周万宾 ***
(略) ***
泾河镇刘上 (略)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