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望谟县桑郎、乐元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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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望谟县桑郎、乐元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麻山镇交龙村过高组 | (略) | (略) | 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35kV,本期新建主变容量为(1×150+1×200)MVA,其中1#主变容量为1×150MVA,2#主变容量为1×200MVA,均采用户外布置,冷却方式均为油浸风冷(ONAF),本期一次建成;220kV配电装置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220kV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内部分2个220kV主变进线间隔,1个220kV主变出线间隔,220kV出线总回数1回,架空出线,采用户外GIS组合设备布置;主变35kV配电装置采用两段独立的单母线接线,其中35kVⅠ段出线6回集电线至乐元光伏场区,35kVⅡ段出线7回集电线至桑郎光伏场区,均采用电缆出线,本期一次性建设完成;站用电部分本期建设完成1×500kVA,#2站用变接入站外10kV电源;35kV1#SVG无功补偿装置最终建设1×33Mvar,2#SVG无功补偿装置最终建设1×44Mvar,均接入35kV母线,本期一次性建设完成。 | 一、施工期环境1、施工期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 1、施工期植被保护与恢复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对征占的土地应按相关手续办理征地手续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后开展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2)严格控制升压站站址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 (3)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选择在征地范围内,因升压站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站界内外)均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应立即对占用的临时用地进行覆土整治及生态补偿。 (4)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 (5)对于坡面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 (6)在站区、路基清表作业过程中,若发现的珍稀濒危野生植物应报地方林建设单位管部门,采取移植等保护措施。 2、施工期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1)加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 (2)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 (3)人类的活动增加,会给环境污染带来新的隐患。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建议本工程开发建设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动物栖息地的不利影响。 3、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施工工地采取多种措施,有效控制区域水土流失,具体的水土流失控制措施如下: (1)升压站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大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 (2)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土方工程应集中作业,缩短作业时间,可回填的松散土要及时回填压实。雨天前应及时采取碾压等措施,减少作业面松散土量。 (3)应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临时施工机械设备和设施、材料场均布置在站区征地红线范围内,从而减少工程建设对站址区域地表的扰动影响。 (4)施工结束后,即对站内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施工生产区因规划为预留用地,暂时考虑恢复绿地。 (5)设置围挡,减少施工过程中水土流失量。 (6)施工结束后,应对站址施工扰动区域及时进行清理和平整,并按要求进行植被恢复、地面硬化。 4、临时用地生态恢复措施 (1)临时占地设置彩带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及时进行迹地恢复等生态防护措施。 (2)开挖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在临时占地周边,采取土袋挡护坡脚的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把剥离的表层熟土回填至周围的临时用地内。 (3)施工临时场地平整时,应先剥离0.30~0.50m的表层土,暂存在场地周边,并采用集中堆放,土袋装土挡护及撒播草籽等临时措施。 (4)加强临时挡护措施,防止土、石渣流入河流和农田,并对开挖产生的土质边坡及时采取撒草籽等植物防护措施,以防止施工期间产生的水土流失。 (5)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对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内未进行固化的部分,需根据原占地类型进行生态恢复。 (6)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裸露的土质进行翻松、平整后撒草籽予以防护。 (7)选用周边常见物种进行生态恢复,避免造成外来物种入侵。 (二)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1)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划定施工范围,文明施工; (2)建设场地四周应设有围挡 (略) 硬化,防止扬尘的扩散; (3)施工场区物料及渣土运输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采用篷布覆盖),防止运输过程中撒落,降低粉尘和扬尘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 (4)在施工场地 (略) 面和场地进行洒水抑尘,使用滚筒式密闭搅拌机搅拌混凝土; (5)施工期间应对施工工地(含容易起尘物料堆放)设置有效抑 (略) 或防尘布; (6)开挖干燥土面时,应适当喷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尽量降低粉尘对环境的影响; (7)车辆在出施工区域时要冲洗轮胎,防止因车辆轮胎附带的渣土造成扬尘;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车辆和机械设施,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 (8)车辆应当按 (略) 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对运输车辆产生的洒落物及时清扫。 2、焊接烟尘防治措施 项目各建构筑物施工存在露天条件下进行焊接,焊接产生的废气经自然通风稀释,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焊接作业工人在焊接时采取佩戴口罩、眼罩等个人防护措施。 3、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采取该措施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 (略) 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对环境影响小。。 (三)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水污染主要为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1、施工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因项目不在现场设置施工生活区,施工人员为周边村民,项目区不设置住宿不提供餐饮,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主要是洗脸洗手废水和粪便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氨氮,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交由附近村民用作农肥,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废水控制措施 (1)施工废水(含部分燃油机械在维修、运行和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含油废水)由隔油沉淀池(1个,容积为3m3,池体需防渗)收集,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以上全部回用。 (2)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挡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3)本项目各类运输车辆需进入区 (略) ,要求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经施工场区设置清洗槽(本项目设置车辆轮胎清洗点1个)清洗,减少各类运输车辆车轮携带的泥土 (略) 的污染。清洗车辆轮胎的废水经施工生产营地设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施工期声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使用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及各类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1)升压站施工前设置围栏或围墙设施; (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强固定噪声源应考虑加装隔音罩,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以便从根本上降低噪声源强。 (3)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施工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距辐射高强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保措施外,还应适当缩短其劳动时间。 (4)本项目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根据调查,施工现场噪声有时超出噪声标准,一般可采取施工方法变动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昼间(06:00~22:00)进行或对各种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作适当调整。为减少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活动声源,要求承包商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 (5)噪声大的施工机具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在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张贴公示周边居民,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 (6)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粘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7)因本项目有较多物料进行运输,要求各类运输车辆在敏感点附近车速要降至20km/h,禁止鸣笛,减少对敏感点的影响。 (五)施工期声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土石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机油等,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1、工程土石方防治措施 土石方内部回填使用,弃方运至项目北侧、东北侧及东侧的望谟县乐元农业光伏电 (略) 的修建回填;评价要求尽量将场地平整产生的表土进行剥离保存,并对临时堆放表土采取排水措施,在临时堆放点的周围用草袋装土筑坎进行临时拦挡,表土堆放区顶部用塑料薄膜覆盖,避免雨水直接冲刷表土,做好表土的保护工作,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后期站内绿化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大型施工设备抛锚检修机械设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液及废矿物油,废油漆、涂料残余物的废包装物及各类施工设备施工过程可能存在跑、冒、滴、漏油的情况等,难以量化,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行各类废物的收集、贮存(本项目在施工生产区设置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2m2),要求贮存间需做好防雨、地面防渗、并用标签标注清楚,同时需做好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严禁乱丢乱放。同时,针对各类机械设备施工可能存在的漏油,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油封、及时更换磨损件、保证各类油管接头的密封、正确安装衬垫及正确紧固螺母等,尽量减少各类施工设备施工过程的跑、冒、滴、漏油情况,对于发现施工设备施工过程存在跑、冒、滴、漏油情况,需立即进行维护维修处置。因此,施工期危险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升压站建好后,在内部及周围进行绿化覆盖,植被选用当地物种以补偿工程建设引起的植被损失生物量。 (2)项目运营期不涉及新增占地、植被剥离、基础开挖等内容,无其他生态影响,但需做好生态监测跟踪,杜绝对植物及野生动物的干扰和破坏。 (3)按设计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等各项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生态修复措施。 (4)在升压站周边完善绿化措施,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5)定期对升压站周边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工程升压站大气污染物仅为运维人员产生的少量餐饮油烟和汽车尾气、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油烟经风机抽取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汽车尾气产生量较少,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通风系统进行换气后,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上述废气不影响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 (三)运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项目生活污水经本工程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0.5m3/h,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处理后的达到《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2020)标准,并同时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地作物)排入中水回用水池内,之后优先回用于站区绿化,回用不完部分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四)运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升压站电气设备的电晕放电噪声和运行噪声,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1)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主变压器发生异响时应及时处理。 (2)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主变压器等运行良好。 (3)修建砖砌实体站区围墙,以减少噪声对站区外环境的影响。 (五)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升压站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采取的具体控制措施见下: (1)本项目升压站运维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理; (2)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较少,通过委托环卫吸粪车抽吸处置,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3)升压站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根据《国家危险物名录(2021年版)》,废旧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存放于站内西南侧危废暂存间(23.56m2)内;废变压器油的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20-08,更换时存放到站内西北侧的事故油池内(60m3),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六)运营期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电磁环境主要为升压站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的工频电场和磁感应强度,采取的具体防治措施见下: 根据《电磁环境专项评价》结论,项目在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磁场、工频电场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项目运营产生的电磁辐射对环境影响小。 为进一步降低项目站区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磁辐射对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做好以下几点: (1)运行期加强日常巡查,保证站内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均接地良好,所有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位均应连接紧密,以减小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同时确保各电气设备均处于正常情况下运行,避免在故障情况下运行造成较大电磁辐射影响周边环境。 (2)运行过程中,升压站内大功率的电磁设备采取必要的屏蔽措施,将机箱的孔、口、门缝的连接逢密封,站内外设置围墙,有效隔绝电磁辐射。 (3)运行期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 (七)运营期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工程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为:主变压器排油泄漏事故对周围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变压器爆炸造成的火灾。 1、变压器油泄漏事故防范措施 (1)根据《火力发电厂与升压站设计防火标准》(*)中规定,主变压器主事故油池,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单台设备油量的100%,并设置油水分离装置。根据前文计算,项目设置容积为60m3事故油池可满足要求,同时要求事故油池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油污水先排至水封井,再接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装置分离后,含油废水集中收集进项目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2)选取优良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变压器油,经常性地对变压器进行维护,定期取样检测变压器油,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3)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不得随意处置,必须交由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4)在站区设置监控系统,对站内的电气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图像监视,并能向各级调度传送相关信息。一旦发生事故排油,立即按规定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爆炸和火灾事故防范措施 (1)合理布置各用电设施,综 (略) 承受力、负荷量等因素,设计遵循防火规范; (2)在可能发生火灾的地方配制有各型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设置消防系统; (3)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和日常管理,禁止在含可燃储物间等处出现火源,严格规范用电规程; (4)对于变压器爆炸、火灾事故,业主应加强巡查变压器油色、油位是否正常,各部位有无渗漏油现象,变压器油温及温度计指示是否正常,确保电压范围在变压器电压范围之内,避免负载运行引发火灾、爆炸。 3、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 (1)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相关环境管理人员责任,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保证事故时应急预案顺利启动。 (2)升压站发生事故漏油时,建设管理单位应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收集事故漏油,将事故油交由在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的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与回收利用;如变压器油泄漏到外环境造成环境污染,应采取应急预案中制定的各项措施,最大程度减轻事故油对环境的影响。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版) | 望谟县桑郎、乐元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附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审批公示版)(1).pdf | |||||
评估意见 | 〔2024〕187号关于对《望谟县桑郎、乐元农业光伏电站220kV升压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窗口0851-*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