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略) 汝城县五指峰萤石矿选厂选址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汝 (略) 位于汝城县延寿瑶族乡冬芒瑶族村,于2018年5月委托湖南绿鸿 (略) 编制了《 (略) 汝城县五指峰矿区五指峰萤石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5日 (略) 生态环境局给予的批复(湘环函[2020]235号)。该批复内容包括汝 (略) 五指峰萤石矿与年处理3万吨萤石矿的选厂。
因原选厂所在位置场地狭窄,无合适建设空间,无法上吊机安装设备。因此,融德公司将该项目选厂重新选址于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村丫义坵。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汝 (略)
单位地址: (略)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村
联系方式:*(周总)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郡林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mg39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q.com或将纸质版 (略) 汝城县延寿瑶族乡白云村汝 (略) 处。意见提交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