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乌当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干管建设工程(云锦水厂
至新场镇)施工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 (略) 乌当区城乡一体化供水干管建设工程(云锦水厂至新场镇)施工现做以下澄清
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单价汇总表中措施费与投标人工程单价汇总表中措施费不一致。现修改为除工程量清单以外,投标人可以针对工程单价汇总表中的措施费自行修改。
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第8项扩大”。现修改为在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单价计算表“第8项扩大”不需要填写。
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2.3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其他规定,第(3)条投标人投标时,其工程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可暂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 (不包括备用金、工程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 0.5%计列”现修改第(3)条投标人投标时,其工程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可暂按工程量清单各组项目的合计金额 (不包括备用金、工程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0.4%计列。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条款号10.14中第10.14.6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用)的 2%”。现修改为“条款号10.14中第10. 14.6 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不低于投标总价(不含设备费用)的 3%”。
由于以上澄清通知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影响。故对开标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其他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相关文件。
(略) :贵州 (略)
2023年5月25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