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要求,现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第九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名称及编号:2014年8月,瓜州县三道沟镇河西村村委会强行将举报人挖沟加埂的23亩草场收回,并支付补偿金3.*元,举报人对村委会补偿有异议,向上级反映。后来,村委会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举报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经 (略) 起诉,瓜 (略) 判决举报人被判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举 (略) 适用法律明显错误,不服瓜 (略) (2017)甘0922刑初214号刑事判决书、(2021)甘 0922刑申1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略) (略) (2021)甘09刑申16号驳回申诉通知书、 (略) (略) 酒检刑申通(2021)6号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再次提出申诉。问题编号:X3GS*。
二、办理措施
接到交办通知后,我院党组第一时间立即安排部署、迅速开展工作,并 (略) 、三道沟镇党委政府、环保、县自然资源局、四道沟村村委会等负责人,对案件涉及的草原进行了现场实地查看,并调阅举报人信访案件、刑事案件处理卷宗,多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沟通了解举报人诉求问题关键,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向举报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以期得到举报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办理情况
1.关于举报人称瓜州县三道沟镇河西村村委会强行将举报人举报人挖沟加埂的23亩草场收回,并支付补偿金3.*元的问题,经核查,2004年8月份瓜州县三道沟镇河西村与四道沟村合并为瓜州县三道沟镇四道沟村。举报人非法开垦的23亩草场属于三道沟镇四道沟村委会管辖的基本草原。2011年举报人未经允许私自非法开垦草原,被群众举报后被制止,并由四道沟村恢复地貌,2014年举报人再次对该草原进行非法开垦非法栽植树木,后被发现后,相关部门对举报人进行法治教育后,举报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经调解组研究,举报人提出不愿将已载种的树木毁掉,自愿将23亩树木无偿交由四道沟村村委会进行管理,因举报人前期在草场有投入且考虑到举报人家庭经济困难,镇村两级领导研究决定向举报人支付3.*元作为苗木补偿款,故举报人所反映村委会将其草场强行收回并支付3.*元补偿金的事实不属实。
2.关于举 (略) 作出的判决适用法律明显错误问题,经查,在庭审中举报人明确表示认罪认罚,对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宣判后,举报人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经核查,该案的审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及适用法律均正确, (略) 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不属实。
整改结论:经整改责任单位自查自验和县级验收,该信访案件举报内容不属实。
???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瓜 (略) 、瓜州 (略) 、瓜州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邮寄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 公示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 受理部门:瓜 (略) ????? ??瓜州 (略) ???????瓜州县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0937-*? ????????0937-*? ??????????0937-*
??? 联系地址: (略) 街100号? ???瓜州县公园街163号 ??????瓜州县渊泉街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