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略) 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井发改发〔2022〕1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龙乡聚美 (略) , 建设资金来自 中省资金和区级资金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龙乡聚美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 (略) (略) 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略) 自流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井发改发〔2022〕1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自流井区朱公河流域。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其中:生态缓冲带约18200m 、人工湿地约2700m2。
2.1.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1.4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1.5质量目标:质量应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的要求,质量等级应达到合格。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名称:朱公河流域自流井段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2.2.2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施工。
2.2.3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近 /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1月10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联系电话:028-*)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1月30日 09时15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四川建设网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略) 自流井区水务局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龙乡聚美 (略)
地 址: (略) 自流井区临港商贸总部经济中心7号楼7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王浩文
电 话: 08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千一 (略)
地 址: (略) 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1月09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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