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大港 (略) 电力公司报废资产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资产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该标的资产存在抵押、或任何影响标的资产转让的限制或义务。2、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标的资产成交且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按照税法规定开具发票。3、其他详见天津产权备查文件。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大港 (略) 注册地 (略) 滨海新 (略)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赵贤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65L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 (略)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33L 批准单位 大港 (略) 批准日期 批准文件名称 资产处置通知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2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同意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受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在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资产未能按时移交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或等额的交易价款。转让方可单方解除《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资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2)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3)同意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4)标的资产涉及设备和建(构)筑物拆除,受让方需具备拆除资质或与具备拆除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受让方或联合体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资质和证明要求:①持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或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③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上述资质和证明材料在项目踏勘时按照要求提供;(5)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受让协议,协议须明确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进行踏勘及提交受让申请、支付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接受命令、负责相关合同的实施;联合体协议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就该项目向转让方承担连带责任;(6)同一意向受让方仅限与一家拆除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两者不能交叉组成联合体进行报名;(7)资产移交:①在天津产权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持资产交易凭证、受让方有效身份证明,赴现场与转让方开始办理资产交割和拆除方案对接工作。②资产交割工作应按照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开展,标的资产的装卸、运输须由具备装卸、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装卸、运输资质的单位施工,并在标的资产交割前一次性缴纳50万元人民币的安全环保保证金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③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的拆除、解体、装卸、运输、场地清理、回填、复建(按照转让方要求,对因标的资产拆除造成建筑体破坏的部分进行恢复)等工作,并通过转让方的验收。④标的资产中压力容器、罐、釜等设备需做破坏性拆解,拆除过程中涉及到的清洗、装卸、运输、场地清理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⑤资产移交过程中,因受让方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8)拆除施工要求:为保证项目成交后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和转让方的安全环保要求、审批备案的拆除方案实施。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在项目施工前进行备案,受让方需严格按照当地政府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按照转让方要求和项目实际,编制“项目HSE作业计划书”,并纳入《拆除工程施工方案》(“项目HSE作业计划书”内容至少包括:项目组织机构与岗位分工、项目主要内容、采用的关键工艺设备设施、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主要风险控制措施、应急预案等)。“HSE作业计划书”报转让方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完善后审批备案,之后方可启动拆除工作,受让方承担拆除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由此产生的任何风险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9)安全环保要求:①成交后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②拆除过程中,禁止采取爆破拆除的作业方式,同时要采取防止环境污染措施。③拆除后对特种设备的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后果由受让方承担。拆除的特种设备需与转让方办理过户手续或转让方办理报废手续之后方可进行转让。已办理报废手续的特种设备,禁止再次投入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④拆除过程中,受让方如需使用原有的起重设备,由受让方办理检测、维修、启用等相关手续和事宜,转让方提供协助,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起重作业指挥和操作人员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⑤拆除时必须注意公用设施的界定和保护,不得拆除或损坏影响非受让资产,保证非受让资产的完好。⑥受让方负责办理环保、城管、环卫、交管等部门的相关手续,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拆除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及时清运出厂区,并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⑦拆除过程中,不损坏转让范围以外的设备、设施、建筑物、厂区绿化,若有损坏,则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意向受让方必须无条件全部赔偿,转让方有权直接在受让方交纳的安全环保拆除保证金中扣除。⑧设备设施拆除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的电缆、管道等,受让方须立即停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保护好现场,及时向转让方指定联系人汇报,处理或澄清后方可继续施工。3.本项目中涉及的保证金、交易价款须由意向受让方的账户支付,本项目不接受代付。4.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资产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天津产权相关规定原额原路径退回。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提交受让申请且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受让方的;(4)受让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的。6.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格的1%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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