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组织了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与会代表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并形成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工作进行公告,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czwtitl (略) (略) 高村镇中心小学旁边(新丰村),本项目总用地面积0.8公顷,全部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教学综合楼一幢、一个15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新建围墙、校内绿化工程、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略) 、广场工程)。项目挖方总量0.(略)立方米,填方总量0.(略)立方米,借方总量0立方米,弃方总量0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为(略)元,其中土建投资(略)元。项目施工期为2021年11月~2024年10月,共35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高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蔡健明,(略)
三、验收结论
云浮市云安区高村镇中心小学扩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措施 (略) 合理,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政府主管部门意见;
2、可能受影响公众的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通过电话、发E-mail等方式发表其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 (略) (略) 高村镇人民政府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广东省/ (略) / (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