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略) 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湛发改重点〔2019〕489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 (略) 羽绒产业基地(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进行风险评估,现将评估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羽绒产业基地(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
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博铺沿江路、环城快速、规划纵二路、规划纵三路、规划横三路、规划横五路、规划横七路等七条路,道路总长约4638.74米,雨水管(dn500-1600)总长6184米,污水管(dn400-600)总长约4649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挡土墙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项目投资及建设工期
项目总投资30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24141.48万元;工程其他费为4758.52万元;预备费为1100.00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局审核为准)。项目建设资金由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解决。总工期为510日历天。
4、项目建设地址: (略) 博铺街道大埇围内。
5、建设单位:广东吴川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报告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及防范化解措施
《社稳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如下:
表1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及防范措施汇总表
序号 | 风险发生阶段 | 风险因素 | 主要防范化解措施 | 责任主体 | 协助单位 |
1 | 准备阶段 | 质疑项目规划选址及建设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 ①各项工作正式开展前,建设单位须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进行下一步工作。在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前,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②建设单位应按照政府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要求,加快项目环评、用地预审等工作推进,落实项目建设环评符合安全规定,规划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在开工建设前完成全部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的所有审批手续齐备,切实做到程序规范,文件合法合规。 ③加强政府监管,任何逾越政府的监管行为均将导致本项目不能做到合法合规。 ④本项目为重点项目,建议各政府部门尽可能加强对项目的关注,对本项目现存的疑难问题给予协调、协助和解决。 | 建设单位 | (略) 委政法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信访局、博铺街道办事处 |
2 | 准备阶段 | 征地拆迁补偿风险 | ①建设前要落实占用集体及个人用地规模、用地范围和征地方案; ②征收集体土地要严格履行征地拆迁制度,确保征地拆迁行为依法到位; ③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防治暗箱操作,征拆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 ④征收补偿标准要不低于当地同类项目补偿标准,并要确保被征收群众生活水平不低于被征收前的水平,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保证征收补偿标准合理可行。 ⑤坚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暗箱操作,征收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对所征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等所有征地资料登记造册,确定专人保管,存档备查,条件许可的要建立视听资料,防止物证灭失。征收补偿标准要不低于当地同类项目补偿标准,并要确保被征收群众生活水平不低于被征收前的水平,征收补偿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意见,保证征收补偿标准合理可行。 | 建设单位 | (略) 人民政府、政法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信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博铺街道办事处 |
3 | 准备实施阶段 | 资金筹措及保障 | ①对设计单位的资质和设计能力进行评审,制定内部的工程设计管理办法,选择过硬的设计单位,落实设计方案评审制度,对设计变更产生的各种可能性进行预判和论证分析,减少设计变更风险; ②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拟定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实施内部审图制度,将图纸的错漏、碰、缺情况在施工前解决; ③选择业绩好、信誉高、有能力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的进度进行实时监控,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 建设单位 | (略) 财政局、设计单位 |
4 | 实施运营阶段 | 生态环境影响风险 | (1)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临时道路清洁,控制料堆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化面积,防治扬尘污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运输车辆装载不要过满,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限制车辆机械运行速度和采用优质设备和燃料,降低扬尘和机械车辆废气产生。工程沥青混凝土采用拌合站定做,不现场生产,杜绝沥青搅拌的烟气产生。 运营期,大气污染仅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吴川是处于沿海地区,常年风速较大,废气扩散速度快,而且道路两侧种植绿化带,对机动车尾气有一定净化作用,因此运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 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运输车辆、施工车辆、施工的泥浆水污染须收集到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大部分可回用于施工用水;生活污水采用沉淀池、隔渣隔油池处理后,再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存于回用蓄水池内,用于周围林地及农田灌溉。基坑开挖、管井穿孔抽出的废水引入沉淀池沉淀净化后,上清液回用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机械检修期间,地面应铺设塑料布,及时回收废机油,防止废油落地,污染土壤,防止污染物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运营期污水为雨季降水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水,以及可能因交通事故发生化学危险品外溢对沿线水体特别是合山水库的水体污染。运营期路面径流水要确 (略) 政雨水管道,道路沿线临近水体位置安装防护墙,加强车辆的行驶速度监测,限制发生超速驾驶行为,减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3) 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噪声设备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6:00)作业,如需要连续施工,夜间则尽量安排噪声量小的工程作业,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处、消声的设备, (略) 政电网供电,避免使用发电机组;在施工边界,特别是近距离敏感点附近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围栏,高音设备应设置临时隔声屏,以减少噪声的影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只要建筑施工单位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噪声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带来明显影响,即使局部影响稍大的,也仅是在短期内的影响,施工结束影响即结束。 运营期为车辆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对紧靠路侧的居民造成噪声影响,安装隔音墙并尽量多种植乔木绿化,形成隔音防护带,将运营期噪声影响降低到最小。 (4)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料,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废砖、废泥、泥浆和钻屑等,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运至政府指定的余泥渣场,不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统一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指定垃圾处理场处理。 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道路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等。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取弃土场等临时占地。施工期水土流失主要体现在取土场、表土堆场的水土流失。项目施工期需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取齐土场等临时占地,但施工期短,工程完工时,应及时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施工作业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在施工的过程中有大量的取土或弃土、弃渣工作,这些工作本身就对土壤环境产生了一定的破坏,而在运输过程中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这些弃土、弃渣往往就近处置,行程松散的岩土构造,不利于水土保持。同时施工作业临时便道、临时土石堆场以及其他各种临时使用产地,都没有采取很好的水土保持措施,若遇到暴雨或大风就将会产生水土流失,并对环境造成影响。施工一般采取的水土流失综合控制技术包含坡面防护工程技术和冲刷防护技术。坡面防护工程技术主要包括植物防护和砌石护坡两种,对于边坡坡度较缓或者是地下水渗出较为严重的坡面,主要采取植物防护,对于坡面较陡者采用砌石护坡。冲刷防护技术主要是针对路堤的边坡和坡脚容易受到水流的冲刷和淘刷的情况,常用植物防护、浸水挡土墙来护坡。因地制宜,只要施工中坚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形成完整的防治体系,尽量减少水土流水对环境造成影响。 运营期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和地表植被基本上没有影响。运营期工程永久占地将使项目所在区域内土地利用格局发生改变,但其土地利用性质的改变不足以影响到所在地域的土地利用状况。 (6) 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专项资金,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止措施。 ②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 (略) 水利厅、 (略) 水务 (略) 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和监测报告。 ③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④建设单位应 (略) 水利厅、 (略) 水务 (略) 水务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在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后,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信访局、博铺街道办事处 |
5 | 实施阶段 | 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风险 | ①项目施工前,应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及奖罚办法。 ②项目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开展职工“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③施工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法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严格对悬空作业等特种作业进行监督,排除隐患,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的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
6 | 全过程 | 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体系缺失引起的风险 | 建立社会稳定风险管理责任制、联动机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 吴川 市委政法委 | (略) 相关职能部门、博铺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居委会 |
7 | 实施阶段 | 施工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 | (1) 项目单位应选择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有保障的施工单位,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 (2) 增加项目施工在当地雇佣农民工的比例。加强农民工普法教育,提高其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督促用工范围与农民签订劳动合同,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杜绝口头协议。 (3) 项目单位应及早安排各项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应及时、足额支付项目工程进度款,避免因资金问题引起的劳资纠纷,如发生施工单位未及时兑现人员工资,出现拖欠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当地人社部门的配合下,有权代扣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用于发放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工资。 (4) 重视用工单位法制教育,督促其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加强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督促企业落实清偿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主体责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资金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项目管理人员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要求总承包企业应加大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分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略) 委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
8 | 实施阶段 | 施工期运输车辆对周边道路及交通的影响 | (1) 施工单位应严把驾驶员准入关,工程施工车辆驾驶员必须有2年以上驾驶大型货车经历;特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施工单位应在保证有证驾驶的基础上,与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生产责任状,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意识。定期、不定期地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与供货厂商签订供销合同时应明确交通安全责任,全面提高交通安全责任意识。 (3)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充分利用临时道路,降低对该区域交通压力和安全的影响。施工车辆应按照指定的路线和指向标志标线行驶,不得随意行驶、停放,不得穿越隔离警戒区域。对于穿越施工区域的社会车辆应通过完善通道安全设施,改善车辆通行条件。 (4) 施工单位应该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项目进度和作业类别、时间,避免交通繁忙时段占用路面,防止造成交通拥堵,降低通行效率。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路面,减少对路面的占用,保证交通顺畅。 (5) 项目建设单位应安排安全员不定期巡视施工单位交通组织方案的落实情况,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因施工造成的道路损坏,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及时修复并尽可能提高道路建设标准。 (6) 由交警大队牵头,不定期组织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镇政府、各居委会联合检查施工车辆运行情况。 (7) 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会同交警部门联合建立接受处理投诉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尽可能把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 施工单位 | 建设单位, (略) 相关职能部门,博铺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 |
9 | 实施运营阶段 | 安全卫生风险 | (1) 对于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问题 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制定施工管理规定,为全体施工人员根据工种需要配备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加强安全管理及监督,落实工作责任及监督人制度。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采用先进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方案,降低作业风险。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为作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降低事故的损失,同时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2) 对于施工建设期间流动人口管理对地方治安的影响问题 ①施工单位应紧密联系和依靠项目区域各级公安部门及相关村委,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和管理,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和风俗特点。 ②项目所在地各级公安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主动到工程项目部了解情况,对项目周边的治安环境,特别是治安隐患、矛盾纠纷,要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针对本项目涉及外来人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客观实际,相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务工人员摸底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最大可能避免不利于稳定的因素出现。 ③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治安保障工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或出现发生的苗头,各方力量和人员都能立刻投入到位,各司其职,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涉事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对能解决的问题尽量现场给予答复,确保事态稳定,把不稳定因素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略) 委政法委、信访局、公安局、司法局、安监局、市生态环境局吴川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
10 | 全过程 | 群众异议及诉求 | ①在开工建设前加强与村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取得大家一致意见; ②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建设单位 | (略) 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博铺街道办事处,各居委会 |
三、风险等级
本项目通过风险定性定量分析结果, (略) 羽绒产业基地(二期)基础设施项目(二阶段)在采取措施后为低风险项目。
四、征求意见的范围及内容
1、征求意见范围
公示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周边敏感点区、居民及有关部门的利益相关者,以及其他受本期项目影响的个人和受本项目影响区域的单位组织。
2、征求意见内容
(1)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相关要求;
(2)拟建项目还有哪些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其他合理可行的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形式及截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本次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天。
六、公示发布单位
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麻章区瑞云中路30号312房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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