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XHZX-GL-*
西恒 (略) 受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委托,拟对国道216线吉隆县城至热索桥段公路灾害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国道216线吉隆县城至热索桥段,本次全线拟临时处治地质灾害7处,主要集中在吉隆镇至热索桥段,灾害类型为2处泥石流和5处崩塌灾害整治累计长度540米,其中K3448+870~K3448+930段泥石流灾害整治60米,K3475+090~K3475+210段泥石流灾害整治120米,K3513+450~K3513+500段崩塌灾害整治50米,K3514+475~K3514+525段崩塌灾害整治50米,K3522+250~K3522+350段崩塌灾害整治100米,K3522+470~K3522+530段崩塌灾害整治60米,K3525+450~K3525+550段崩塌灾害整治100米。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
2.2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3 最高限价:¥124,932.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2.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5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服务期1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5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
2.7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8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
2.9 施工建设周期:5个月(2024年08月31日前完工)。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级(含*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六)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近三年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为B级及以上。近三年未参与信用评价但承担过涉密公路项目的申请人,如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评价可按A级对待。
3.1.4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资格要求如下: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公路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及提供连续近6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注册证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3.1.5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2)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信用评价等级引用的优先顺序按《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4年01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序列名称)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 (略) 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1 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在西恒 (略) 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
注:以上资料除网站截图外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早者优先。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采购人: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西恒 (略)
地 址: (略) 山东路16号地址: (略) 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西区5
排6栋25单元7-13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旦增联 系 人:蒙东梅
电 话:0892-*电 话:*
采购编号:XHZX-GL-*
西恒 (略) 受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委托,拟对国道216线吉隆县城至热索桥段公路灾害整治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国道216线吉隆县城至热索桥段,本次全线拟临时处治地质灾害7处,主要集中在吉隆镇至热索桥段,灾害类型为2处泥石流和5处崩塌灾害整治累计长度540米,其中K3448+870~K3448+930段泥石流灾害整治60米,K3475+090~K3475+210段泥石流灾害整治120米,K3513+450~K3513+500段崩塌灾害整治50米,K3514+475~K3514+525段崩塌灾害整治50米,K3522+250~K3522+350段崩塌灾害整治100米,K3522+470~K3522+530段崩塌灾害整治60米,K3525+450~K3525+550段崩塌灾害整治100米。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速度为30公里/小时。
2.2 资金来源:国家投资
2.3 最高限价:¥124,932.00元(大写:***万*仟*佰***元整)
2.4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5 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服务期1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5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6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
2.7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
2.8 施工预计开工日期:2024年03月15日。
2.9 施工建设周期:5个月(2024年08月31日前完工)。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http://**.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级(含*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级(含*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1.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六)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或提供的纸质证明材料无法证实该项目业绩,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近三年在交通运输部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或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均为B级及以上。近三年未参与信用评价但承担过涉密公路项目的申请人,如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评价可按A级对待。
3.1.4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资格要求如下:
拟委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三年(2020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或公路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上述人员应附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职称证及提供连续近6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注册证单位应与供应商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职称证的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供应商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
3.1.5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2)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信用评价等级为C、D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信用评价等级引用的优先顺序按《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2024年01月3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重点公路、农村公路(序列名称)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最新年度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未被评价的供应商,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 (略) 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现已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供应商应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1 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1月30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下同),在西恒 (略) 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本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获取采购文件。
注:以上资料除网站截图外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盖单位鲜章到现场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早者优先。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 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8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采购人:日喀则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西恒 (略)
地 址: (略) 山东路16号地址: (略) 金珠西路哈达滨河花园西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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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旦增联 系 人:蒙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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