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7日-12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富蕴县铁热斯喀巴克石灰岩矿利用煤矸石进行矿坑回填复垦项目 | 富蕴县铁热斯喀巴克石灰岩矿位于富蕴县180°方位,县城以南约45千米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富蕴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E89°33′51″,N46°32′17″。 | 富蕴 (略) | 新疆明瑞 (略) | 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为场地平整、土地复垦、土地复绿、拆除工程、围挡和警示牌;储运工程为取土场、洗车台;供电、水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本次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开展之前首先应完成煤矸石回填工作,煤矸石需回填并平整压实,面积*.21m3;废石做为填充物直接回填就,面积*.7m3,场地复绿平整面积82439m2;对采矿场、废石场、矿山道路、爆破器材库进行覆土作业后进行复绿,覆土总面积*m2;对生活区和爆破器材库进行拆除清理;布置铁丝围栏2800m;在主要道路路口及周边设置警示牌10个;设置洗车平台和5m3收集水池。本项目总投资308.18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产生的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等应设置临时沉砂池,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冲洗、周围区域降尘用水,禁止排入地表水体系内污染水体。工程完工后,尽快对周边进行绿化、恢复或地面硬化。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做到“6个 100%”,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车洒水、雾炮机喷雾等降尘措施,大风天气禁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物料、运输车辆车斗应使用苫布遮盖严实,并控制车速;施工过程中使用废石、煤矸石、熟土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场界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音等措施降噪,项目区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剩余部分用于矿区的填埋及平整;生活垃圾产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富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
新疆创跃 (略) 氯氧镁水泥制品项目 | 本项目位于哈 (略) 以东、鑫满园玉米烘干厂以南地块,项目东侧为S229道路,北侧为鑫满园玉米烘干厂,西侧为哈 (略) ,南侧为哈巴河 (略) ,中心地理坐标为:E86°24′2.042″,N48°06′10.151″。 | 新疆创跃 (略) | 阿勒泰地区 (略) |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氯氧镁水泥制品生产线1条,年产氯氧镁水泥制品 950吨。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备用生产车间、产品研发楼、生活和办公用房、原料库、门卫室和库房、危废暂存间,配套建设厂区电气、给排水系统等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066.42m2,总建筑面积4491.62m2,总投资1534.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占总投资的2.93%。 | (一)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做好土石方平衡,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按施工方案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土石方;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原有地貌。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规范车辆行驶路线,限速行驶、施工场地落实“六个百分百”标准,定期洒水降尘。运营期氧化镁、氯化镁仓及锯末仓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采取封闭措施、洒水降尘措施;上料、搅拌颗粒物,采用皮带输送环节密闭进行,输送、配料、搅拌采取车间封闭,洒水降尘措施;原料库房采取封闭措施,堆料池卸料口及上料口上方设置水喷雾设施,厂房内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粉尘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后排放。冬季不生产,不涉及生活供暖。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序不产生废水;生 (略) 政排污管网后最终排入哈巴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场所地面均采用硬化地面,分区防控,厂区防渗效果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集中收集外售;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防渗,并设置围堰。 (五)落实噪声控制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对产噪设备采用隔声罩、减振垫等措施,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