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发改投资字〔2024〕16号
(略) 管理局:
报来《 (略) 中心城区主要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吉州大道改造项目建议书审批的函》(吉城管字〔2024〕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 (略) 中心城区主要 (略) 功能与品质提升吉州大道改造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现就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中心城区主要 (略) 功能与品质 提升吉州大道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1-*-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吉州区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标准
对吉州大道及两 (略) 政设施进行提升改造,项目总改造面积约*平方米,其中:非机动车隔离带绿化改造6.*平方米,路侧绿地改造*平方米;改造给水管1500米,道路沥青面层改造16.*平方米;同时包括老化苗木更换,围墙、挡土墙垂直绿化建设,完善喷灌系统、标识系统等,增设停车位、游步道、垃圾桶、坐凳、健身休闲设施、排水工程、驿站、口袋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
五、项目投资匡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约*元,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单位: (略) 管理局
七、如需对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筑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重要事项进行调整,请按程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意见。
八、本项目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一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