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高仁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平罗县高仁乡六顷地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立项请示》(高仁政发〔2023〕2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高仁乡六顷地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4-*-04-01-*)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六顷地党群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深化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群组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对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高仁乡六顷地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坡屋面党群服务中心1幢(长32m、宽8.6m),总建筑面积592.46㎡,建筑物外墙面为米黄色真石漆,局部造型采用仿木色外墙漆,室内功能布置为首层设置门厅、便民服务站、经济合作社、档案室、乡村复兴少年宫、党建室、财务室、值班室、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二层为咨询室、图书阅览室、办公室、会议室、研讨室,平面布置单侧走廊形式,走廊宽1.4m。配套建设室外硬化717.1㎡,绿化565.08㎡,设置停车泊位14个及给排水、供暖、供电等基础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3年4月-2023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17.6万元,其中:工程费199.3万元,其他费用11.96万元,预备费6.34万元。
资金来源:县委组织部村级活动场所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
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