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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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天安鑫业 (略) 董701区块零散天然气回收项目技改项目 | (略) | 新疆天安鑫业 (略) | 新疆众智 (略) | 2023-10-1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
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
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