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9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2024年9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 (略) 、沈阳今日 (略) 、祥盛实业(沈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略) 胡台新城振兴九街20-5号 | 沈 (略) | 辽宁北环 (略) | 1、沈 (略) 沈 (略) 位于 (略) (略) 胡台镇振兴九街20-5号,总投资*元,租用辽宁龙士达 (略) 的工业用地,新增油性漆喷涂工序及抛丸工序,年产钢结构件3300吨。 2、沈阳今日 (略) 沈阳今日 (略) 位于 (略) (略) 胡台镇振兴九街26-3号,总投资*元,租用辽宁龙士达 (略) 的工业用地,新增油性漆喷涂工序及抛丸工序,年产钢结构件3000吨。 3、祥盛实业(沈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祥盛实业(沈阳)有限公司位于 (略) (略) 胡台镇振兴九街26-3号,总投资*元,租用辽宁龙士达 (略) 的工业用地,新增油性漆喷涂工序及抛丸工序,年产钢结构件3000吨。 | 批准 | 无 |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主要为切割、焊接、抛丸过程产生颗粒物,调漆、喷漆、晾干过程产生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TVOC。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及水性漆喷漆用水。扩建项目无新增员工,因此无新增生活废水。 3、声环境影响 噪声主要为风机、数控切割机、埋弧焊、钻床、组立机、剪板机、抛丸机、气保焊、锯床、喷漆房等设备产生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废钢丸、废布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纸盒、废漆渣、废漆桶、废稀释剂、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及废手套。 二、减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应采取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布袋除尘器自带的吸风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废气在密闭喷漆房内负压收集后经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机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调漆、喷漆、晾干产生的苯系物、非*烷总烃、TVOC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排放限值。喷漆、抛丸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苯系物、非*烷总烃排放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中表3标准排放限值。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废水中pH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他污染物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标准。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合理布局、设置减振基础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运营期夜间不生产,昼间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废纸盒、废漆渣、废漆桶、废稀释剂、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抹布及废手套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废钢丸、废布袋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落实土壤、地下水防治措施 项目危废贮存点、喷漆间、漆库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用房及厂内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