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城新紫路(步行街路口至交通局段)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政府采购网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XHH*C061
项目名称:县城新紫路(步行街路口至交通局段)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9,38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城新紫路(步行街路口至交通局段)道路改造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9,38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县城新紫路(步行街路口至交通局段)道路改造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9,389.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供应商新注册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新紫路(步行街路口至交通局段)道路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城新紫路(步行街路口至交通局段)道路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略) 函〔2022〕361号)、《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 (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略) (略)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 (略) 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2)项目负责人1人:须提供2023年07月份至09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期内),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提供2023年07月份至09月份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 (略) 外的投标人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如需)。
(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政府采购网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紫金县仁安路(科威达斜对面2楼)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紫金县仁安路(科威达斜对面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请投标/报价人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5.非加密电子版携带注意事项:(1)供应商应自行携带非加密电子版,无需提交,以备系统无法正常解密情况。(2)如在电子开启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响应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响应文件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编制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响应。(3)提交时间为解密失败后30分钟内,供应商无法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将被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6.本项目为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7.因涉及二次报价,为保证最后报价顺利,各供应商最好自备笔记本电脑到开标现场进行最后报价。 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否则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 (略) 紫金县紫金县紫城镇香江中路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鑫 (略)
地 址: (略) 紫金县仁安路(科威达斜对面2楼)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762-*
广东鑫 (略)
2023年11月06日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