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6-30
1、招标条件< :namespace prefix = "o" />
江苏天 (略) 建设的江苏天 (略) 碳化硅晶片二期扩产项目已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开经发备〔2023〕13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凰大道东,创业路南。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4.9万平方米,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安装单晶生长炉及配套的多线切割机,外圆及平面磨床,双磨研磨机等设备共计499台(套)以及配套动力辅助设备设施,年产碳化硅衬底16万片。
(3)招标范围:江苏天 (略) 碳化硅晶片二期扩产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包括建筑、结构、室外工程、水、电、暖通专业、道路、绿化、洁净装修、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人防通风机及设备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
(4)合同估算价:56083.*万元。
(5)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责项目负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额大于或等于3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 (略) 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6月30日至2023年07月21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
4.4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1日10时00分。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天 (略)
联系人:闫洪涛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翔 (略)
地址:徐州下淀路中学路一号
联系人:程柱 电话:0516-*
2023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