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 (略) 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平 (略) 区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略) 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略) 如下:
*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 (略) 区土地位于黄金路以南, * 省道以西。土地征收总面积 * . * 亩,其中:涉及农用地 * . * 亩(旱地 * . * 亩、农村道路0. * 亩)。
* 、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路用地,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 (略) 省人民政府关于 (略) 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 〕 * 号)公布的 (略) 征地区片综合 (略) 。
农用地位于第I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6万元/亩。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 * . * 万元。
(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 (略) 省国土资源厅、 (略) 省财政厅《关于 (略) 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 * 号)规 (略) 。
* 、安置意见
按照《 (略) 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 * )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 * . * 万元,由 (略) (略) 区居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 * )社会保障安置: (略) 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 (略) 会保障补贴费 * . * 万元, (略) 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 * 次 (略) 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 (略) (略) (略) 会同平 (略) 、 (略) 区居委会落实 (略) 会保障工作。
* 、其他事项
(略) ,公告期为 * 日,自 * 日起至 * 日止。 (略) 。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 (略) 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 (略) 人民政府按规定组织听证; (略) 之日起 * 日内向上 * 级人 (略) 政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科长; 联系电话: *** 。
(略) 人民政府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