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市 (略) 高埗大道北 * 联村路段 |
建设单位 | (略) 市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市 (略) 拟投资 * 万元于 (略) 市 (略) 高埗大道北 * (略) 扩建,北纬 * °6′ * . * ″,东经 * ° * ′ * . * ″。扩建项目不增加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为 * m2,建筑面积为 * m2,扩建后项目主要从事玻璃制品、中空玻璃和夹胶玻璃的加工生产,年生产玻璃制品 * 万平方米,中空玻璃5万平方米,夹胶玻璃5万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扩建项目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满足 (略)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扩建项目拟设集气罩对涂胶、打胶、预压和蒸压工序产生的 (略) 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 (略) 理后经 * m高排气筒DA * 排放。少部分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涂胶、打胶工序产生的VOCs有组织排放满足 (略) 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 (略) 省《 (略) 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 /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预压、蒸压工序产生的非 * 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扩建项目拟设集气罩对涂胶、打胶、预压和蒸压工序产生的 (略) 收集,VOCs产生浓度较低,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 9)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②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污染防治措施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采用 (略) 理,达到 (略)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 / * - * )第 * 时段 * 级标准及《 (略) 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 (略) ,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扩建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的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捞渣和补充新鲜水;蒸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因此,项目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扩建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 (略) 时产生的噪声和机械通风设施产生的噪声,噪声值约为 * ~ * dB(A)。经采取必要的基础减振、隔声措施后, (略) 界噪声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8)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④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玻璃边角料、玻璃渣、沉渣、喷砂粉尘、捞渣、废原料包装材料、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胶桶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 (略) 门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玻璃边角料、玻璃渣、沉渣、喷砂粉尘、捞渣和废原料包装材料 (略) (略) 理;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胶桶和废活性炭收集后交 (略) (略) 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略) |
联系电话 | *** 、 *** |
通讯地址 | (略) 街道 (略) 段 * 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 (略) 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 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 * 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