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茨榆坨采油厂固体废物储存库房建设项目 | (略) 辽中区茨榆坨镇茨榆坨采油厂 | 中国石 (略) (略) (茨榆坨采油厂) | 中煤科工集团沈 (略) | 本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250平方米(储存库1占地面积为240平方米,储存库2和储存库3占地面积均为5平方米),将厂内既有3座闲置库房改造为固体废物储存库,配套设置导流渠、裙角、防渗层、气体导出口及净化装置等。项目建成后,主要收集暂存《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牛居、青龙台油田(辽阳境内)项目》以及《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茨榆坨采油厂茨榆坨、牛居、青龙台油田(沈阳境内)2021-2025年产能建设项目》在沈阳境内生产、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铅酸蓄电池、废润滑油、废石英砂、废含油塑料袋、废保温材料等,固体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不进行处理处置利用活动。项目供电依托既有项目。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厂房外的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 2、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设备置于封闭厂房,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达标排放。 3、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固体废物储存库内,由有资质单位及时外运处置。 4、落实地下水、土壤保护措施 将危险废物暂存库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并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5、环境风险 建设单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和备案环境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