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美丽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村 (略) 政基础配套及立面改造部分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审[2023]11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
2.2.工程建设规模: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美丽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 (略) 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外立面改造工程等。1.市政工程: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路灯工程、给排水工程、文创部分、护坡工程等。其中道路改造总长度为 1402.37米,道路宽度为5m;2.园林景观工程:主要包括篮球公园(篮球场、树池坐凳、宣传栏、景观亭、条形坐凳)、公厕、河岸(景观台坐凳、驳岸、仿木纹栏杆、硬地铺装)、文化长廊、生态池池塘(木栈道、菠萝格凉亭)、台阶步道、踏步观景台。其中篮球场 15.2m x 28.2m;3.外立面改造工程:主要对道路两侧 27栋房屋外立面重新贴砖及粉刷,在原有平屋面上加盖树脂琉璃瓦屋面并增加夜景照明。项目概算总投资2817.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353.10万元。
本次招标为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美丽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村 (略) 政基础配套及立面改造部分,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元(含暂列金¥2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云霄县东厦镇长洋村美丽渔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村 (略) 政基础配套及立面改造部分,包括旧路改造总长度为768.512m,路段红线宽为5m,对道路两侧房屋外立面改造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 (略) 政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元(含暂列金¥20万元),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 (略) 政综合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略) 道路-路面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属于小型工程,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相应规模标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包价为人民币*.89元(含暂列金¥20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 (略) 政工程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 (略) (略) 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 (略)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略) 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 (略) 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略)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⑥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投标无效。⑦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闽建许〔2021〕7号)的文件精神, (略)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规定有效期延至2023年12月30日的,以及有效期于2023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本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1日 08:30:00至2023年11月28日 23:59:5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1月29日08:59时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87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电子保函或年度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1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东厦镇人民政府
地址:云霄县东厦镇东厦村下料40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0596-*
联系人:方培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略)
地址: (略) 云霄县云糖路1-2号渡头嘉园店面,邮编:*
电子邮箱:*@*26.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略) 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59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云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元光路60号、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二楼
联系电话:0596-*、059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广电大楼裙楼(万星广场隔壁)一楼开标室
联系电话: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