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信息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伊金霍洛 (略)
2、项目地点: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乌兰木伦村
3、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23.9624公顷。其中:一期项目涉及21.2978公顷,全部为露天开采恢复治理区;二期项目涉及用地2.6646公顷,包括露天开采区及防洪堤。
4、项目建设期:2024年5月31日—2026年4月30日
5、项目总投资:*万元,全部自筹。
二、社会稳定风险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项目特点,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方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调查,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受项目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等。凡项目涉及到利益相关者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都纳入调查范围,包括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利益相关者、项目所在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媒体等。
2、公众意见的反馈:公示将真实、全面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和诉求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并在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中充分披露和体现。
四、公众参与方式和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登出十五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伊金霍洛 (略) 。
联 系 人:白广峰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