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新疆和田项目招标采购 花岗岩石材 已具备招标条件,在十一师 (略) 集中采购,现对花岗岩石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和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和田地区和 (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与兵团建工集团及所属企业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业绩要求
提供近一年同类供货业绩不低于100万元,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盖章合同扫描件);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十一师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4.财务要求
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审计报告资料加盖公章;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5.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http://**.cn中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以“第十 (略) ”公示时间为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请在十一师 (略) (略) 网上注册(http://xbjgic.cn),注册成功后,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在十一师 (略) 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大写金额:*佰元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于报名时交入指定账户中(需备注:新疆和田项目花岗岩石材招标文件费),并将缴纳证明上传至报名附件。
银行账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 (略)
银行账号:3058 2501 0400 0730 7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昆玉兵团分行营业室
银行行号:1038 9635 8251
2.投标保证金:须缴纳*元整(大写金额:*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于截止投标前打入指定账户(需备注:新疆和田项目花岗岩石材招标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2)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3)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4)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十一师 (略) 发布公告时间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 (略) 公示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完成报价的视为报价无效、须将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在第十 (略) 提交(上传至投标附件)。
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4.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于截止投标前送至或寄出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石材样品封存于项目部样品室,投标意向单位可组织查看。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定定 联系电话:*
新疆和田项目指挥部集采中心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