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向我 (略) (略) 年产钢化玻璃3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7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审批,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钢化玻璃3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7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障周边群众和群众利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公示情况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1、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钢化玻璃3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7万平方米改扩建项目 |
2、建设地点: | (略) 清新区太和镇万星恒辉工业园E区1号和Y区Y2号商铺(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4°41′56.537″,东经112°57′55.708″) |
3、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360m2,建筑面积4856m2;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年产钢化玻璃39万平方米、中空玻璃7万平方米。 |
4、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 | 1、废水:玻璃清洗工序废水通过项目内设置的沉淀池静置沉淀后,上层清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中空玻璃生产线设置在较密闭的生产车间,且在涂胶工序上方设置外部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废气;另外设置专门的密闭晾干房进行晾干,废气收集处理后排放。 3、噪声:各生产设备设置于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噪声源,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远离厂界,减少高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废包装材料、铝条边角料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作为废旧物质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玻璃胶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和暂存桶收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5、反映方式: | 来访、来电及书面进行反馈。 |
公示期限: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9日
联系地址: (略) 清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3-*
邮 箱:*@*63.com
(略) 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