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顺 (略) 年产10000吨PE膜、3000吨彩印包装膜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漯河顺 (略) 年产10000吨PE膜、3000吨彩印包装膜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布,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0吨PE膜、3000吨彩印包装膜袋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漯河顺 (略) 年产10000吨PE膜、3000吨彩印包装膜袋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5 (略) 生态环境局临颍分局审批,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规模、原辅材料使用种类、使用量、污染治理设施情况等均不同程度发生变化,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类别,该项目属于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拟申请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前后,项目产品种类不变,彩印包装膜袋生产规模增大30%,PE膜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漯河顺 (略)
联系人:谌主任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三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300米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 (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395-*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兴隆路636号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建设是否认可;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
6、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登录上述网址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参与到“漯河顺 (略) 年产10000吨PE膜、3000吨彩印包装膜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公示期间,公众有任何意见、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漯河顺 (略)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