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环建函〔2019〕86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徽省耀诚牧业有限公司年存栏1000头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安 (略) :
报来《安 (略) 年存栏1000头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结合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安 (略) 拟投资*元在灵璧县高楼镇前海村建设年存栏1000头母猪养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8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猪舍9栋,办公房1栋、职工宿舍1栋,配 (略) 、给排水、变配电、绿化等公用工程,建设异位发酵床粪污处理工程包含粪污暂存池、发酵床等。购置猪栏、育肥猪料槽等设施,以及先进的检疫设备、自动喂料机、饲养设备、疫病防治仪器设备以及相关运输车辆等配套设施、设备等;配备猪舍通风系统、取暖降温系统、自动饮水系统、高压清洗机等现代养殖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出栏*头商品猪养殖规模。项目已由灵璧县发改委予以备案(备案号:2018-*-03-03-*)。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按《报告书》中所列工程性质、规模、内容、地点、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建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相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项目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厂区日常管理及周围绿化,及时清理猪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密闭异位发酵床,对猪舍粪便喷洒除臭菌剂,最大程度减轻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猪舍粪污水经管道输送至异位发酵床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渗要求,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控井,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4、落实噪声治理措施。设备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合理厂区布置位置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规范各类固废堆场的建设,厂区内不得随意堆放。猪粪尿采取异位发酵床处理,产生的废垫料作有机肥外售;废弃包装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填埋处理;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于各类固废要定期清运,降低场内暂存时间,并做好台账记录。
四、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日常监管工作,并将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重大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