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泰源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铝系净水材料50万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博环 (略) 已基本完成《广西泰源 (略) 年产铝系净水材料50万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广西泰源 (略) 年产铝系净水材料50万吨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单位:广西泰源 (略)
(3)项目概况:通过铝材厂水处理渣、废酸、废碱、含铝槽渣的回收,技术处理运用,生产净水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年产铝系净水剂35万吨(14.5万t/a液体聚氯化铝、10.7万t/a液体硫酸铝、5.5万t/a液体聚氯化铝铁、4.5万t/a液体聚合硫酸铝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氯化氢、硫酸雾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197%、14.24%、1.94%、16.75%,项目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氯化氢、硫酸雾日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66%、3.56%、0.027 %%、0.027%、0.90%、2.75%。项目新增污染源的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
正常排放的情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的SO2、NO2、PM10、PM2.5年均值最大占标率分别为0.042%、1.81%、0.015%、0.015%。新增污染源的年均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
叠加环境质量现状浓度+在建、拟建污染源后,SO2、NO2、PM10、PM2.5的保证率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要求;氯化氢、硫酸雾的小时浓度和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综上,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大陂江支流。
生活污水经项目厂区内处理后,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新增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后,不会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系统造成冲击,尾水仍可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因此,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措施可行。
(3)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回用项目生产工段,不外排,并完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收集系统、排污管网,实施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将能有效防止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项目生产和生活污水经合理处理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各种设备进行消声、隔声处理后,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5)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氢氧化铝包装袋、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和高纯铝酸钙粉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为含铝槽渣包装袋、酸不溶渣、废润滑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对各生产车间为危废仓库进行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处理的情况下,项目贮存危险废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经处理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环境影响
由于《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中无COD,故只提供预测值。根据预测结果,垂直入渗情况累积20年后,非正常工况下,COD继续在土壤内垂直入渗,COD浓度较小,且随土壤深度增大各污染物浓度逐渐降低。
项目生产车间等采取严格防渗措施,加强生产管理,避免生产过程中物料洒落侵入土壤,从而造成土壤污染,另外项目设置三级防控体系,事故状态下废水得到妥善处置,因此,项目正常生产对厂区内土壤不会造成明显的环境影响。
(7)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建设改变了厂区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地形地貌和生物种类,影响是长期、不可逆的,对评价区域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面积较小,规模较小,项目积极实施合理的绿化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较小。
(8)环境风险
风险评价的结果表明,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本评价所列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的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处理
聚氯化铝、聚氯化铝铁生产线盐酸泵入反应池时产生的废气、反应时产生的废气以及冷却池挥发废气,以上废气随引风机排出至经“二级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一级除雾”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硫酸铝、硫酸铝铁生产线硫酸泵入反应池时产生的废气、反应时产生的废气以及冷却池挥发废气,以上废气随引风机排出至经“二级水喷淋吸收+碱液喷淋+一级除雾+三级冷凝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少部分以车间无组织形式排放。锅炉烟气通过18米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项目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可以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 3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
(2)废水处理
项目的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喷淋塔废水、不溶渣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锅炉排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不外排。不溶渣清洗废水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全厂排放的主要是生活污水。
(3)地下水处理
地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与保护对策应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和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确定。根据项目各生产功能单元天然包气带防污性能、污染控制难易程度、污染物类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其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生产平台区、压滤车间、调节水池车间、调节车间、液体物料储存区、固体物料储存区、酸雾吸收塔、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应急池为重点防渗区;成品库、一般固废暂存间、发电机房、配电房、空压机房、消防泵房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建立场区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据场地地下水流场特征,增设下游监控井,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监测部门进行定期监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4)噪声处理
针对较高噪声设备采用消音、隔声和减振等措施,同时采取厂区及厂界绿化等辅助降噪措施,以减轻生产设备运行时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
(5)固废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氢氧化铝包装袋、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高纯铝酸钙粉包装袋,均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主要为酸不溶渣、含铝槽渣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均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
(6)土壤处理
本次项目建设范围内各监测点位土壤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无需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满足现状质量要求。
项目废气在有效处理达标后再经各自配套排气筒外排,经预测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外排污染物浓度占标率较低,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厂区进行相应的分区防渗,地面进行硬化,选择滞尘、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加强绿化,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跟踪监测制度等,减少大气沉降累积性影响和降低污染物入渗土壤的可能性。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广西泰源 (略) 年产铝系净水材料50万吨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广西地方产业政策 (略) 新材料生态产业园兴业轻化产业园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技术成熟、可靠,可实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在严格遵守项目“三同时”以及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厂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的条件下,项目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风险是可防可控的。工程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众可直接下载查阅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电子版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网络链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
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①对本工程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各种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希望大家在发表意见时尽量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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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u8zu
八、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西泰源 (略)
联系人:梁辉
联系电话:*
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 (略)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 (略) 高新区高安路101号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工
邮箱:*@*q.com
广西泰源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