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2024年7月19日,建设单位现场组织召开了《 (略) 石墨制品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人员一致同意《 (略) 石墨制品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验收。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石墨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明村镇小张戈庄村西1500米
三、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四、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石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