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珠海 (略) 委托珠海 (略) 对聚酯E线增加改性生产线及中试车间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聚酯E线增加改性生产线及中试车间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高栏港经济区南水 (略) 177号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聚酯车间新增改性生产线,在中试车间和中试改性车间进行产品研发、改性和吹膜实验,预计年生产规模为PBAT改性树脂*t、PLA改性树脂3000t、PBAT吹膜制品1000t、PBAT树脂20t。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环境影响评价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提取码:olm2)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以可能受到该项目影响的周边企事业单位、邻近居民区的居民等为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栏港经济区南水 (略) 17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灵法*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珠海 (略)
通讯地址: (略) 金湾区红 (略) 6号2栋306单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工 0756-*
八、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珠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