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航空零部件、模具、检测具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航空零部件、模具、检测具产品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董家塅街道机电大道777号数控道片厂房2 |
建设单位 | 湖南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株洲 (略) 2#厂房西南侧一部分,租赁厂房建筑面积960㎡,将租赁厂房划分 (略) 、 (略) 、 (略) 、 (略) 等,并配套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等环保设施。项目主要生产航空零部件、模具和检测具,年产1700套,其中航空零部件1000套、模具200套、检测具50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为厂房装修改造和设备安装,施工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较短,其主要污染物为装修时产生的噪声和废气、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等,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在加强施工管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车间地面日常使用扫地机清扫,地面油渍使用抹布擦拭,不使用拖把拖地,不产生拖地废水,设备循环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株洲 (略) 化粪池 (略) (略) 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枫溪港支流,再经枫溪港汇入湘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机加工以湿式加工为主,少量颗粒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源强一般在60~85dB(A)之间。项目内 (略)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经预测,项目运营后,西、南厂界昼夜噪声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铜丝定期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废磨削液、废切削液、废油桶、废磨削液桶、废切削液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执行。 |
初审: 向芳 复审: 潘志飞 终审: 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