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局
关于拟撤回河北 (略) 等
1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辛住建发〔2023〕31号),河北 (略) 等20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由我局许可的河北 (略) 等17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5天。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复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并注销其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公示期间,企业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企业公章,书面材料当面提交的以收到日期为准,邮寄提交的以邮戳日期为准)向我局投资项目科(联系电话0311-*)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 (略) 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科( (略) 教育路北段东侧辛集国际皮革城东南角一楼C区15号窗口)
公示期间,企业如对《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辛住建发〔2023〕31号)存在异议的, (略) 住建局提出,我局不予受理。
(略) 行政审批局
2023年12月12日
附件1
拟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的17家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拟撤回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
1 | 河北 (略)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 |
2 | (略) (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3 | 河北 (略) |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4 | 河北 (略) |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5 | 河北交维 (略) |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6 | 河北 (略)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7 | 河北 (略) |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8 | 河北 (略) |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9 | (略) (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10 | (略)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11 | (略) 众安 (略)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12 | (略) (略)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 |
13 | 国蓝微雾生态 (略) |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级 |
14 | 河北 (略) | 不分专业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15 | 河北 (略)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 |
16 | (略) 展 (略)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17 | (略) (略) |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附件2: (略)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