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地点:
公示时间:2023-12-25至2023-12-29
受理时间:2023-12-2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略) 租赁 (略) 承租的奥托博克(中国) (略) 位于通州工业开发区广源东街 3 号的厂房,对租赁厂房进行装修,厂房建筑面积 2938.1 平方米,项目围绕国内外尖端高精度光学器件产品进行创制、概念产品试制、紧缺产品研制等中试需求,提供中试服务,致力于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无缝连接,是从研到产的“中间站”和紧密链接创新链上下游的重要桥梁。项目建成后包含研发试制线 7 条,其中,镀膜机、超声波清洗机、喷砂机、分光光度计、干燥柜、纯水制备系统、超净台、涂漆机、磨边机、割边机、高精度球径仪、干涉仪、测量仪、光学平台、千分表等主要设备 51 台(套),用于搭建高精光学器件镀膜研发中心,预计年试制研发产品 100 万件,主要包括增透膜系、高反膜系、分光膜系、滤光膜系和偏振分光膜系等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联系人:吴涛
联系电话:*
审批部门: (略) 通州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通州区运河西大街248号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