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内容:
2024年11月,我镇 (略) 清溪镇罗马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FT-08图则调整的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清溪镇北部, (略) 北侧,涉及从 (略) 清溪支线及其两侧用地,调整范围面积约6.28公顷,其中项目地块面积约1.61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
结合项目建设需求,将从 (略) 清溪支 (略) 、 (略) 项目地块及匝道、引道范围增补至罗马长山头 (略) ,调整后 (略) 范围增加6.28公顷,总面积为541.64公顷。
(二)用地调整
从 (略) 清溪支线两侧各 (略) (略) (略) 及 (略) (略) , (略) 落实为控规A10-2、A10-4地块,面积分别为6901㎡、5554㎡, (略) 落实为控规地块为A10-3地块,面积3640㎡,用地性质均落实为 (略) 用地(T21);落实项目配套的匝道;同时,修正A10-1地块面积。
(三)规划指标调整
(略) A10-2、A10-4地块依据项目建设需求容积率分别落实为0.3、0.4,建筑密度落实为25%,建筑限高落实为20m,绿地率和具体配建车位表达为“——”,备注一栏注明 (略) (略) ,同时注明加油站、停车场、 (略) (略) (含运营综合楼及配电房)的具体占地和建筑面积; (略) A10-3地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等相关建设指标表达为“——”。
(四)图则调整
结合相关规范和审查要求,对图则规划说明要点、 (略) 段、建筑退让距离、适宜建设范围等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正。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
四、公示方式
(略) 清溪镇罗马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FT-08图则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 (略) (略) 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 (略) 清 (略) 98号城建国土大楼一楼大堂;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及东莞广播电视台。
五、关于意见和建议
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q.com;
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清 (略) 98号城建国土大楼三楼规划管理所”,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清溪镇罗马长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FT-08图则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清溪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
七、关于听证申请
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清溪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略)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6日
相关文件:
*_A10_调整前后对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