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州 (略) 年处理#吨定南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 (略) 年处理#吨定南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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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定南县行政服务中心( (略) 99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赣州 (略) 年处理#吨定南县工业固废填埋场项目 |
建设地点 | 定南县龙塘镇上寨林场遥溪观工区 |
建设单位 | 赣州 (略) |
环评机构 | 知行道合(江西)环保产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目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定南县龙塘镇上寨林场遥溪观工区,地理位置:东经115°8′3.43″,北纬24°49′28.20″,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3.#元,占总投资的11.7%。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场、土石坝、基底防渗、边坡防渗、渗滤液导排、雨水收集导排、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质监控井、填埋场封场等主体工程;渗滤液收集池、 (略) 及汽车衡、外 (略) 、内 (略) 等储运工程;办公管理区、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以及配套环保工程。定南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代码:2207-#-04-05-#。 项目劳动定员9人,年工作时间365天,每天工作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采取做好遮盖、洒水抑尘、裸土覆盖、 (略) 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选用合格油品,减少运输车辆和燃油动力机械尾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 (略) 线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建筑垃圾、施工渣土等运至指定固废消纳厂,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收集处理;施工期生产废水全部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旱厕处理,最终作为周边林地农肥;做好生态环境减缓措施,尽量缩短施工期。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废气防治措施:生产废气主要包括车辆运输扬尘、固废卸料扬尘、填埋作业扬尘以及车辆、机械燃油尾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等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项目采取洒水降尘、作业面进行及时覆盖、避免在大风天气装卸、运输、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抑尘措施并在污水站周围设置绿化带。控制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H2S、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限值。 2.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以及生活污水。渗滤液(27.07m3/d)经pH调节+A/O+混凝沉淀+砂滤+RO工艺处理后淡水回用于洒水抑尘、绿化、车辆清洗等,浓水回灌,不外排。生活污水(1.08m3/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渗滤液一起处理。车辆冲洗废水(0.48m3/d)自流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再回用于洗车,不外排。 项目回用的淡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 (略) 洒水、绿化、车辆冲洗用水指标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设备有推土机、压实机、水泵等,噪声源强约70~90dB(A)。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场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有废滤膜、废滤砂、废矿物油、废含油抹布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m2,有效库容10m3),危险废物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一般工业固废:废水处理污泥。在污水站产生后直接运至本项目填埋场填埋。 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对工艺、管道、设备、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渗漏“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分区防控:填埋场库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或参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执行;化粪池等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执行。其他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加强区域地下水跟踪监测和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设置7个地下水监控点,监测因子为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耗氧量、氨氮、氯化物、氟化物、硫化物、总大肠菌群、硝酸盐、亚硝酸盐、铜、锌、砷、汞、铅、镉、六价铬、镍、铁、锰等。设置2个土壤监控点,监测因子为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锰、锌、pH值、氨氮、氟化物等。 应急响应: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采取措施,将地下水污染风险和危害降至最低。 6.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 7.设置防护距离 大气防护距离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采用推荐模型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卫生防护距离为:卫生防护距离为填埋场外扩50米。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瑶溪观,离场界最近距离为350米,满足5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 8.总量控制 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需总量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