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专利代理服务通用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专利代理服务通用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专利代理服务通用协议
项目概况
海油发展各所属单位涉及该项服务的内容:专利权相关事务的代理、境/国外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代缴纳各种官方费用、政策研究与分析、著作权相关事务代理、知识产权分析服务。需要投标人提供服务,借助专业技术和人员的支持,弥补公司自身资源的欠缺,确保公司知识产权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专利权相关事务的代理,国内专利权登记的申请(包括申请项目技术交底及资料交接、申请文件的撰写及提交、知识产权的申请和维护、知识产权事项变更、预审加快、优先审查、提出复审请求、补充申请等)及相关事务;境/国外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包括但不限于翻译PCT申请文件、提交IDS文件、提交新申请、答复审查意见,以及聘请境/国外律师提供相关服务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提交。
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专利代理服务通用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FW-GK-6494/01
发标日期
2023年11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任务大纲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用“1+1+1”的模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不涉及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具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http://**)3.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以下其中之一:1)专利代理服务;2)国内知识产权申请服务;3)PCT申请服务;4)年费监控及代缴服务业绩,累计合同执行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复印件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2)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验收证明材料应体现执行金额。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均视为无效业绩。(5)合同业绩原件备查。4、主要技术服务人员储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人员不少于5人,要求如下:持有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证明,服务团 (略) 的员工。投标人提供劳动合同、2023年 (略) 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要求: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人的社保真实性。核实查验发现虚假信息,否决其投标,根据违规情形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至 2023年11月0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资质、业绩信息应在开标环节进行信息公开。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开标结束前,招标项目经理通过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与所有投标人逐一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环节提出询问,将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在对话框中公开,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招标项目经理如实记录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 (略) |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港区B座3楼 |
联 系 人:梁振东 |
电子邮箱:*@*ttp://** |
邮 编:*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张军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朱琛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022-*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
地 址: (略) 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张军 |
电子邮箱:*@*ttp://** |
邮 编:* |
联系电话:* |